马砂协商解决国油与砂油争议

握手言和:中央与砂拉越石油天然气纠纷迎来对话新篇章

在马来西亚联邦的框架下,中央政府与各州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其中自然资源的管理和收益分配问题,尤其是石油和天然气,一直是讨论的焦点。砂拉越,作为资源丰富的州属,与国家石油公司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以及州属石油公司砂拉越石油公司(Petros)之间的议题,近期再次引起广泛关注。然而,最新的进展传递出一个积极的信号:对话,而非争议,将成为解决分歧的主旋律。

合作共赢,开启新局

马来西亚总理拿督斯里安华依布拉欣与砂拉越总理拿督巴丁宜丹斯里阿邦佐哈里敦奥本近期达成了一项重要共识,即通过对话来解决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和砂拉越石油公司(Petros)之间所有悬而未决的问题。 这项协议是在布城举行的会议上达成的,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和砂拉越石油公司的最高领导层也出席了会议。

此次会议的召开,恰逢砂拉越政府就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子公司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勘探公司(Petronas Carigali Sdn Bhd)涉嫌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运营米里原油码头一事发出法律通知之后。 砂拉越方面要求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勘探公司在21天内获取必要执照,否则将面临罚款。 这一事件再次凸显了双方在石油和天然气领域的权利和管理上的分歧。

然而,最高领导人选择通过对话解决问题,体现了联邦精神下的务实态度。总理办公室发布的声明指出,这次会面是在友好和谐的气氛中进行的,基于联邦精神。 这意味着双方都认识到,持续的争议不利于整体发展,合作才是实现共赢的关键。

历史经纬:资源权益的长期探讨

砂拉越与中央政府在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上的权利之争由来已久。根据1974年的《石油发展法令》(Petroleum Development Act 1974,简称PDA),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被赋予了马来西亚境内,包括陆上和近海所有石油资源的完全所有权和专属权利。 然而,砂拉越则援引其在马来西亚成立之前的1958年《石油和采矿条例》(Oil and Mining Ordinance 1958,简称OMO),声称对海岸线外的海域,包括大陆架上的资源拥有权利。

砂拉越方面认为,其海上边界,包括大陆架,早在1954年就已经确定,并且在1963年加入马来西亚时依然完整。 砂拉越不仅仅满足于《石油发展法令》规定的5%石油特许权使用费,近期一直在寻求从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中获得更大比例的收入,并声称对海岸线外的资源拥有专属法律所有权。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控制州内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砂拉越政府成立了砂拉越石油公司(Petros),并根据州法律将其定位为州内天然气领域的唯一集成商。 这也导致了砂拉aja石油公司与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在天然气分销权等问题上出现冲突,甚至诉诸法庭。

尽管有法律和历史层面的复杂性,但双方都认识到解决这些问题的迫切性。马来西亚交通部长陆兆福曾表示,联邦政府与砂拉越州政府之间的关系非常好,没有任何问题是不能解决的,包括石油和天然气问题。 他强调,解决方案将确保所有各方都能实现双赢。

对话的意义:解锁合作潜力

总理办公室的声明强调,此次通过对话解决问题是“至关重要的一步”,旨在“解锁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和砂拉越石油公司之间合作的巨大潜力,确保其有效实施”。 这其中包括“加速向东盟国家商业供应能源”。

这意味着,双方的合作不仅仅局限于解决当前的法律和管理纠纷,更着眼于未来的发展机遇。通过加强合作,两家公司可以更好地开发和利用砂拉越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从而为马来西亚和地区能源市场做出贡献。

目前,砂拉越拥有马来西亚超过60%的天然气储量,其海域特别是鲁克尼亚浅滩附近被认为蕴藏着全国60%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生产了马来西亚大部分液化天然气,满足了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90%的液化天然气出口需求。 解决好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与砂拉越石油公司之间的关系,对于充分释放这些资源的经济效益至关重要。

前进的方向:基于原则的务实谈判

总理和砂拉越总理同意“在近期内确定此前商定的基本原则,以促进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和砂拉越石油公司之间的讨论”。 这表明,双方将回归到已经达成的一些框架性共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更细致的谈判。

此前,曾有报道称,联邦政府和砂拉越州政府正努力在不修改联邦宪法或现有法律的情况下解决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和砂拉越石油公司之间的问题。 副总理拿督斯里法迪拉尤索夫曾表示,谈判涉及总检察长、砂拉越州总检察长以及两家石油公司的领导层。 谈判的目标是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而不是通过法院解决。

前总理敦马哈迪曾对砂拉越寻求更大程度控制石油和天然气资源表示担忧,认为这可能削弱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并建议相关问题应提交国会讨论,而非私下谈判。 他强调,在联邦体制下,国家政策应优先于州属特定诉求,且财富应在各州之间公平分配。

然而,目前的共识是采取对话的方式,这反映出双方更倾向于通过协商和妥协来弥合分歧。这不仅仅是解决商业纠纷,更是对联邦体制下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一次重要实践。通过健康的、有意义的对话,有望找到一条既能维护联邦整体利益,又能兼顾砂拉越州属权利和发展需求的道路。

展望未来:合作的挑战与机遇

尽管对话的意愿强烈,但解决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与砂拉越石油公司之间所有悬而未决的问题并非易事。历史遗留的法律分歧、资源收益的分配、运营执照的要求等,都需要双方拿出诚意和智慧来克服。

砂拉越政府已明确表示,不能仅仅依赖石油和天然气收入,需要通过创新和技术多元化经济基础。 与此同时,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作为国家战略性企业,其运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也关系到国家经济的整体健康。

因此,未来的对话需要在这些复杂因素之间找到平衡点。如何确保砂拉越获得合理的资源收益,同时不损害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的运营效率和国家整体利益,将是谈判的关键。同时,双方的合作也为共同开发新的能源项目、拓展市场、以及在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探索可再生能源等领域提供了机遇。

最终,中央与砂拉越选择对话解决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和砂拉越石油公司之间的问题,不仅为当前的纠纷提供了解决方案,更为联邦体制下的中央与州属关系树立了一个积极的榜样。通过相互尊重、理解和协商,相信双方能够找到一条互利共赢的道路,共同书写马来西亚能源领域的合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