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父子对簿公堂、延烧多年的法律战,近日在马来西亚高等法院迎来了一个重要节点。法庭裁定,一名儿子被列为“缠讼者”,今后若无法院许可,不得再针对其父亲及父亲名下的十家公司提起新的诉讼。这不仅仅是一则引人关注的家庭纠纷新闻,更牵涉到法律体系中“缠讼者”的认定与规制,以及其背后所反映的司法资源滥用问题。
缠讼:无休止的法律泥沼
什么是“缠讼者”?简单来说,缠讼者是指那些反复、无理地提起诉讼,滥用司法程序,给对方和法院系统带来不必要负担的人。这并非仅仅是“打官司打得多”,而是一种恶意或不正当的行为,旨在通过法律途径进行骚扰、报复或达到其他非法目的。 在本案中,儿子自2017年以来,针对其父亲——一位前马华总秘书,以及与其父相关的十家公司提起了多起诉讼。 这些诉讼源于2017年父亲公开登报脱离父子关系并剥夺其继承权后的家族纠纷。 尽管其中一些案件已经在上诉法院甚至联邦法院层面有了裁决,例如上诉法院在2022年裁定其中一起关于公司股份的诉讼可以进入审理,但同时认定针对其他公司股东的诉讼没有依据, 但儿子依然在2024年继续提起新的诉讼,且基于的是与之前已被法院处理过的相同或类似的指控。 法院认为,这种反复提起诉讼的行为,即使请求事项或当事人有所不同,但其关联性使得合并审理更为合理, 而持续不断的诉讼已经给对方和司法程序带来了显著负担。 法庭明确指出,法律设立“缠讼者”制度,正是为了防止这种对司法资源的滥用。
父与子的对抗: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这起旷日持久的父子法律战,始于父亲在2017年登报宣布与儿子脱离关系并取消其继承权。 这种公开决裂的方式,无疑给本已紧张的家庭关系火上浇油,最终将父子推向了法庭的对立面。儿子随后提起的一系列诉讼,试图争取其在父亲公司中的权益,特别是声称对其中一家公司的股份拥有所有权。 尽管法院在某些诉讼中允许案件进入审理阶段,但在其他涉及公司股东的诉讼中则认为没有事实依据。 而儿子在后续又提起的诉讼,甚至基于与之前已被高等法院驳回的相同协议,并再次提出对公司控制权的诉求。 这种不依不饶、反复纠缠的诉讼策略,最终导致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缠讼”。
司法之盾:限制缠讼以维护公平正义
高等法院在此案中的判决,核心在于认定儿子为“缠讼者”,并对其未来提起新诉讼的行为附加了限制条件。 法官在判决书中强调,虽然联邦宪法保障公民的自由和平等权利,包括诉诸法律的权利,但这种权利并非没有限制,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使,并尊重法院的最终判决。 当诉诸法律的行为被滥用,成为骚扰和压迫他人的工具时,法院有权介入。 因此,判决禁止儿子在未经高等法院法官事先许可的情况下,对他的父亲和那十家公司提起任何新的法律程序。 这一判决,旨在阻止儿子继续利用法律程序对父亲和公司进行无谓的纠缠,从而保护对方免受进一步的骚扰和诉讼成本,同时也维护了司法系统的正常运转。
法律的边界:权利与滥用
本案再次提醒我们,法律赋予公民诉讼的权利,是为了保障其合法权益,寻求公平正义。然而,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能超出法律的边界。当个人滥用诉讼权利,将其变为无端攻击、恶意滋扰的工具时,法律也会亮出其规制的利剑。 “缠讼者”的认定与限制,正是法律体系为应对这种滥用行为而设立的一道防线。它并非是对公民诉讼权利的剥夺,而是在维护整体司法效率和公平正义的前提下,对恶意诉讼行为进行的必要约束。
案例的启示:警惕法律“内耗”
这起备受瞩目的父子缠讼案,是马来西亚司法实践中处理“缠讼者”问题的一个典型案例。它不仅展示了法院在面对滥用诉讼行为时的立场和措施,也深刻揭示了家族内部矛盾激化后可能导致的法律“内耗”。 无休止的诉讼不仅耗费当事人的时间、精力、金钱,也占用宝贵的司法资源。 对于个人而言,陷入缠讼的泥沼可能导致身心俱疲,甚至对生活产生严重影响。对于社会而言,缠讼行为会降低司法效率,损害司法公信力。 因此,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合理的纠纷解决途径,避免将个人恩怨转化为无休止的法律战,对于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以及司法公正都至关重要。
未来的审视:缠讼认定的挑战与平衡
缠讼者的认定并非易事,需要在保障公民诉讼权利和防止权利滥用之间取得微妙的平衡。 法院需要仔细审查当事人的诉讼历史、提起诉讼的理由、案件的事实基础以及是否存在恶意动机等因素,才能做出公正的判断。 未来,随着社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各类纠纷可能增多,“缠讼”现象也可能随之出现。 如何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更有效地识别和规制缠讼行为,同时又不影响真正需要司法救济的案件,将是司法实践需要持续探索和完善的课题。 这起父子缠讼案的判决,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宝贵的视角,去思考法律在维护公平正义、平衡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方面的作用与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