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气候治理日益紧迫的背景下,马来西亚联邦政府正积极推进《气候变化法案》的立法进程。然而,对于拥有大片森林和丰富自然资源的沙巴州而言,这部即将到来的法案引发了关于“碳主权”的讨论,即沙巴是否拥有对其境内碳资源的控制权和管理权。这不仅仅是一个法律条文的博弈,更触及了联邦与州之间在资源分配、环境保护以及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深层关系。沙巴被誉为马来西亚最大的“碳汇”,其森林和沿海生态系统储存着大量的碳,在全球减缓气候变化的努力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因此,联邦法案的到来,让沙巴保护自身“碳主权”的呼声日益高涨。
森林的呼吸与州的权利:沙巴的“碳主权”何以重要?
沙巴的自然财富不仅仅是壮丽的风景,更是宝贵的碳储存库。作为马来西亚最大的“碳汇”,沙巴的森林和海洋生态系统,如红树林和海草床,能够吸收和储存大量的二氧化碳,有效减缓气候变化。 这使得沙巴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中占据了独特且重要的位置。
然而,随着全球“低碳经济”的兴起,“碳”本身也逐渐成为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资源,尤其是在碳信用交易市场中。 公司可以通过投资森林碳汇项目来抵消自身的碳排放。 这巨大的潜在经济利益,让沙巴对其境内碳资源的控制权格外重视。 历史上,马来西亚联邦政府通过《1974年石油发展法》将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所有权转移给国家石油公司,这被沙巴和砂拉越视为削弱其自治权和资源控制的例子。 沙巴担心,即将出台的联邦《气候变化法案》可能会重蹈覆辙,剥夺沙巴对其宝贵碳资源的控制权和收益权。
马来西亚的联邦制度赋予州政府在土地管理、森林管理和农业等自然资源相关事项上的立法和执行权。 沙巴认为,根据《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MA63)和联邦宪法,其对境内的土地和水域拥有管辖权,这应包含对“碳”这一资源的管辖权。 因此,沙巴迫切希望在联邦法案生效前,通过自己的州立法来明确和巩固其对碳的管辖权。
联邦法案的考量与沙巴的担忧
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制定《气候变化法案》的出发点是为了履行其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下的义务,并应对日益增长的气候风险以及全球对低排放贸易的要求。 法案旨在建立一个国家层面的框架,协调和指导全国范围内的气候行动,可能包括碳定价等机制。
然而,沙巴担心联邦法案的制定过程缺乏与州的充分协商和战略协调。 如果联邦法案未能充分尊重沙巴的权利和需求,可能会导致气候行动的碎片化,甚至可能削弱国家整体的气候承诺。 此外,沙巴还对法案可能建立的监管机构表示担忧。 沙巴副首席部长拿督斯里杰弗里·吉丁岸曾建议设立独立于西马的沙巴和砂拉越的碳交易监管机构。
过去一些碳信用交易项目引发的争议,也加剧了沙巴的担忧。 例如,2021年沙巴政府与一家新加坡公司签署的一项自然保护协议(NCA),因涉及大面积森林的碳权以及缺乏对原住民社区的充分协商而备受争议,甚至引起了联合国的关注。 这份协议最终被搁置,凸显了在处理碳资源相关事务时,透明度、包容性以及尊重当地社区权利的重要性。 沙巴认为,必须从过去的经验中吸取教训,确保未来的立法和政策能够保障沙巴的长期权利和利益。
州与联邦的协同:共创可持续未来
沙巴并非反对气候行动,事实上,沙巴已经通过修订《1968年森林法令》等方式,在负责任的气候治理方面展现出积极的态度,例如强制要求进行森林碳活动需要获得许可。 这反映了沙巴在保护自然资源的同时,也希望通过可持续发展来促进经济增长。 沙巴的“蓝色经济”议程也强调了沿海和海洋生态系统在碳汇方面的潜力,并将其纳入州的脱碳努力中。
当前的关键在于,如何在联邦的整体气候框架下,尊重和体现沙巴作为重要“碳汇”的特殊地位及其对自身资源的合法权利。 沙巴希望联邦政府在法案的制定过程中能够与州政府进行真诚和积极的沟通,充分考虑沙巴的视角、需求和权利,以制定更有效的政策。 沙巴州政府也需要明确其在法案上的立场,确保州的权利和特权不受影响或被剥夺。
马来西亚律师协会也呼吁将气候责任纳入政府的义务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并在联邦气候变化法案中纳入人权原则。 这意味着保护环境应成为一项基本权利,政府在法律上需要履行气候义务,公民也能够追究政府的责任。 这种权利导向的方法,特别是对原住民社区权利的保护,对于沙巴而言尤为重要,因为气候变化及其应对措施对其社区可能产生深远影响。
最终,沙巴与联邦政府之间需要在气候治理方面建立相互问责、增强气候韧性、并确保人和自然共同繁荣的未来。 这需要联邦立法充分尊重《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和联邦宪法赋予沙巴的权利,同时沙巴也需要积极参与并塑造国家气候政策,确保其丰富的自然资源能够真正惠及沙巴人民,并为马来西亚乃至全球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这是一场关于“碳”的对话,更是关于联邦制衡、资源公平分配以及共同迈向绿色未来的重要议题。